我學習著喜歡聽你撒謊,尤其是我已經知道真相的時候。
自從上次調解庭後,對方律師說會跟他的當事人涼子聯繫我,在這期間若有什麼想法也可以討論,然後經歷了一個農曆年,到第二次調解庭的期間,整整一個多月完全都沒有跟我聯繫,是連個訊息也沒有發來那種完全喔!而且就連她的律師也沒有聯繫我。

上次調解庭,這律師明明就答應了庭委說會與我聯繫,我也相信了他,但這麼長時間,他們兩個好似都當沒事一般,我看涼子她過年期間在台灣整個玩得蠻開心,好似只要都不去理會,事情就會自動結束了一般!
這天依照慣例,弄完阿笨就出門搭車,也是在下車點旁邊吃了麵線,進法院過安檢,驗證身分證報到,調解庭門一開,終於見到這個神隱了將近五個月的女人。

一開庭我就說了,不是上次說好要聯繫我,結果過了一個多月,直到第二次開調解庭前根本完全都沒有聯繫,律師解釋說陳小姐因為可能怕聯繫,會被又誤導成什麼,所以才都沒聯繫,那涼子不聯繫,你他媽律師也不用跟我聯繫就是!這就是你們所謂的答應會跟我聯絡?根本就是一直讓我感受到滿滿的惡意感!

庭委問了,那陳先生自從被妳用SNS全面封鎖後,你們兩個之間還有什麼對話窗口嗎?
涼子說還有個Line沒封鎖可以對話,我說妳那根本就完全都只是已讀不回,還好意思說那叫做對話窗口嗎!?
而且之前就跟妳說過了,妳的各種發文我也都看得到,封鎖我根本只是更加讓人不爽而已,而且還很多人會截圖給我,一直要問我進度如何,我都讓他們自己去問你,因為對我來講根本就完全沒進度,而且台北就這麼小的彈丸之地,隨便打聽一下都可以簡單的知根知底,我就不懂妳到底是在想什麼?
調解期間,庭委讓她述說觀點想法,涼子就是重複著跟律師講得那樣,說因為我們太快結婚,然後期間一直各種吵架,她也努力了很多次想改變,但是後來還是覺得不行,所以想離婚!而且結婚這段期間,說她有計算了一下,住在我這邊的時間只有短短20天,所以根本就感情基礎很薄弱!
等她講完後,我直接反駁說她所認為的吵架,有將近快九成以上都是涼子單方面在發神經,就因為她在這期間,我已經因為她的精神病發,各種忍讓退到我都快瘋了。
照她一開始認識時就跟我講的,她只有工作上交集的朋友,並沒有所謂的知心朋友平時可以述說抒發情緒,一直以來,全部事情都只能壓抑著自己消化。
後來又因為跟她一起在沖繩的狗狗突然過世,所以導致她的個性變得有點扭曲,在我面前常會突然的哭鬧,嘴裡也常說出各種輕生的方式,既然我已經是他的丈夫,也是目前最親近的家人,當然要想方設法的好好接住她,面對她各種瘋言瘋語的一直亂攻擊,我也只能默默承受著!
詳情我在涼子篇那邊,都有詳細寫著,我到底經歷了多少神經病般的攻擊,結果我退到最後,她說出讓我不要傳生活瑣事的訊息給她,也說了不想聽到我聲音,彼此之間的聯繫,就只剩下她要我幫忙她工作的對答。
最後一次回來見我時,跟我說她真的要離婚,但沒有理由,就只是讓我離開,她就會很開心了,但是我呢?到底為何我要這麼悲慘!
然後她說的只跟我住了20天,我可從來沒有說不讓她回來跟我住,明明是她自己跑外面去住,到底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想法,還能面不改色的在說著,自己統計只跟我一起住了20天這種奇怪事!
問她那為何不能公開道歉,照我們上次開調解庭時,庭委、律師跟我三方臆測的原因,可能是因為要避開曖昧對象,不能被發現是已婚身份而不能公開?
涼子說她這段期間,完全沒有對不起我,也沒有跟別人發生什麼事。
我說那個北海道開房間的事件呢?不管有沒發生什麼事,沒有知會另一半,跟異性開房間這件事,在婚姻法裡,也已經觸及了民法的妨害婚姻法!
而且後續期間,還得意洋洋的跟所謂的高中閨蜜告知,講了說有那麼一瞬間,當下覺得跟那個男人在一起,應該會比較好的訊息。
涼子立刻爆起,大聲咆哮說她沒有這樣說過,拿出手機要給檢查,說她對話紀錄都沒有刪,她完全沒有說過那些話,可以備受查證要我還她清白,說她若有講就隨便我,若她沒有講我要怎麼辦!
我說妳若沒有講,我就跟你道歉啊!不然要我怎麼辦!結果她口發『呿』了一聲,跟她律師對望了一眼,轉向看著我一直咄咄逼人,說我亂放話,明明就沒有的事,若她沒講我就只是道歉,不敢跟她打賭,她沒講就怎樣怎樣!
庭委這時出來說這是調解庭,不是打賭的場所,我當下真的是氣到直發抖,我就說了我有全部的證據了,妳這女人自己做了什麼事是不是都忘了,還敢說自己可以備受查證,手機可以隨便觀看,對話紀錄都沒有刪,想用這招來翻供!
直接滑開我的手機,找到我翻拍她跟閨蜜那時的對話,本只是拿給庭委看,殊不知庭委直接把涼子否認的那段,當庭直接唸了出來:「確實我是有那麼一霎那,覺得我還是跟那個咖啡帥哥比較適合。」
涼子跟她律師對望了一眼,說這不就是妨害秘密,我說若你們想告我這一條就快去吧!
而且我本來就沒有想要用這個翻拍當證據,我還有妳自己親口承認的影片可以用,但就妳真的是讓我氣到發抖,謊話真的都隨口就來,我才直接拿出鐵證給庭委看,證明妳根本一直各種撒謊!
結果她那律師還在那邊嘴賤,說不管有沒用這當證據,就是妨害秘密,我只好回說:「那你們覺得可以告我什麼,就快去全都一起告好嗎!看是要告我毀謗、個資法跟妨害秘密罪都去告!」
我就說了自從婚後,涼子的全部網站,跟各種3C相關,都是我在幫忙她處理,所以帳密我也全都知道,一開始她也說了,彼此沒甚麼秘密不能被知道!
雖然一開始幫她處理這些工作時,有覺得奇怪為何她手機裡,會裝有可以簡易切換,她那根本在xx老闆的信箱登入方式,這一點總覺得好像哪裡怪,她當時發現我看到這個,也一直說著她也不知道為何會這樣,切換登入帳號有安裝在她手機裡,但那個也不關我的事,畢竟那都是婚前的事情,若真有什麼也是她的過去,我根本一點都也不想去追究!
雖然我掌握有她全部帳密資訊,但平常根本不會想要去看她的手機,畢竟我尊重每個人都有彼此的隱私,但就是因為那一天真的是太詭異。
一下飛機去參加完婚禮後,回來發了瘋跟我說沒理由就要離婚,所以我才去看了一下她手機,找看看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,才找到了這一系列讓人心寒的對話,那邊發花癡的說要去幫人家慶生,還有約後續在台灣,還有飛回日本日期的約會!
而且若對上時間點,她在那邊跟人家發花癡曖昧時,會不會就是差不多跟我講,不想要聽到我聲音的時間點,我真的好怕去計算深究,這個肯定會更讓人崩潰的吻合點!
自從庭委照她跟閨蜜對傳的訊息,完整唸出來證實她說謊後,她在整個調解庭就完全低著頭不再發聲了,後續的一切,幾乎全都由她律師代為發表討論。
後來律師又在那邊一直扯皮各種,我說讓她去找律師,是讓你跟她講什麼是婚姻法,結果你把她帶到這樣的調解庭,你到底有沒有認真,好好告知了她什麼叫做婚姻法!
然後都開了第二次調解庭,我們這樣一直沒終點的討論也不是辦法,而且你們一直那邊強調,因為我寫了這些公開文,訴說了這一切讓他的當事人很不舒服,完全無法接受,才現在在這邊做調解!
我再重申,若網路上我寫的這些文章,內容有那麼一句灌水的話,我立馬修改然後發文公開道歉,那些一點一滴,不就全都是她對我的所作所為。
她之前就說了,對於我在網路上寫的文不會發表評論,我倒是真的很希望,她可以來發表一下心路歷程,大家都很想知道,她到底是能吐出個什麼象牙來!
那些文章下面一大堆不同人的留言,有說要去她那邊質詢她,去她公司如何如何,我都說不要去打擾人家,也不要去亂人家公司影響生意,畢竟我也只是把這些寫出來給她看,讓她好好公開道歉,而不是真的要搞她!
而且我之前也就說了,我完全沒有想弄死她,我只是想讓她知道自己都做了些什麼,我當初寫那麼快,因為大部分都是看著佐證,對話記錄照抄的撰寫出來,所以才可以平均一天發了八篇文,而且一開始的初衷,寫這麼快也是怕她發生什麼意外,要那些可以很關心她的朋友們,趕緊注意到她,去關懷她!
若我真的很想搞她,讓她身敗名裂,我大可以直接下廣告在她最愛的咖啡界,然後她每篇限動tag的人跟店家,直接把我寫的這些文整合成一篇,每個都傳這連結給他們,這樣才叫做搞她吧!
這樣好了,你們一直那邊不想公開道歉,那之前律師你第一次打來給我時,不就那邊說要什麼彌補賠償嗎?記得那時候,我應該是回你又不是幾百、幾千萬,別那邊瞧不起人,想用金錢做彌補賠償!
既然都談到現在一樣沒有共識,我就聽聽那你們說的賠償,到底是個怎麼樣的金錢賠償,庭委也說讓你們幾分鐘去外面討論一下,該要如何賠償達成和解!
結果花了大概五分鐘,回來告知我們說,以他律師這麼多年經驗,要不就讓他的當事人陳小姐,包個『三萬六千的紅包』當賠償,然後就達成和解這樣好不?
我當場直接傻眼,嗆他說你律師費是跟人家收多少,好意思講出紅包三萬六的數字,心裡只想著你他媽還給紅包是當冥婚啊幹!

她律師說因為沒有達成和解,所以調解會退她錢,所以律師費只會收她諮詢費,我是不知道是否真這樣收費而已啦!反正也就他們自己私下問題!
給紅包三萬六當和解我真的是大笑!根本連我一個月的房租都付不了,真的是很好意思這樣講出口,我當下直接說你們真的要用錢賠償,我也不為難她,多得錢也賠不出來,那就給一百萬好了,這樣應該很合理吧!
那就給你們三個選擇,第一公開道歉,第二賠償一百萬,第三直接上法院給庭審,就這樣不要再繼續一直那邊拉拉扯扯,而且我今天真的是超級生氣,直接把我整個氣到發抖的手,拿給他們三個人看,就因為涼子一開始那邊漫天撒謊的嗆我,讓我直接就氣到不行!
前面不是一直嗆我,若他有講的話隨便我,那到底被庭委直接唸了出來,那個就是有講了的證據,為何不就真的隨便我,如我的意直接公開發文道歉,根本就永遠都把自己說過的話,當成像大便沖掉,就以為不會臭都沒事。
我說只要公開道歉,妳什麼都不用賠,然後妳想幹嘛就去,就這麼簡單的事,到底是有多難,我就真的完全不懂!?
還是覺得只要公開道歉了,會丟妳那自認為是偶像光環的臉皮,但別忘了被法院認證後,然後我肯定會把這一切過程都撰寫下來,那樣子不是更加的丟臉嗎!?
全程一直都低著頭的涼子,這時候終於又發言,說了她的IG跟粉絲頁是屬於公司用,那兩個帳號有跟公司簽約,不能這樣隨便發文,所以不能在那邊發公開道歉!
我直接回說,妳那才幾千人的粉絲頁,而且有九成以上,都是下廣告買來的點擊率,看你每次發文的按讚數跟互動也知道,而且真的是隨便一個妹發文,都比你那所謂的公司用還多人互動,到底是有多重要不能發這樣的道歉文,不就都你隨口撒的謊要臉皮,根本不想公開道歉,什麼都只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向,整個就把人當垃圾看待,永遠都只想贏而已。
而且之前不就很常跟我講說,全公司她最大,大家都要看她臉色,永遠都是她在罵人,連老闆不懂做生意也都賠笑的給她罵,關於這一點在公司是多極度囂張,我後面惡意番外篇,就連同佐證一起寫出來給大家看,到底是怎麼的莫名奇妙!
而且我沒說出口的是,我就說了我有全部證據,連她放公司的各種重要文件我都看過,根本從沒看到那個,他說的簽約粉絲頁合同,而且最好是根本名不見經傳,影響力連個網紅都稱不上的發文,能會這樣被簽奇怪的合約,而且就她這種機歪個性,我就不相信會被這樣綁定的簽約,真的是一直依然的謊話隨口就來!
庭委打圓場,說公開道歉可能對陳小姐來講有點難,不然這樣好了,陳小姐一開始說她個人臉書都沒在用,而且陳先生你一開始也說,只是要他朋友知道然後關心她,怕她發生什麼憾事。
那不如陳小姐妳在個人臉書寫個道歉文,然後IG跟粉絲頁就只是寫個感謝文,感謝陳先生這陣子對你的包容跟付出,這樣子如何?
我說那是否可以加上,我把那些文章整理歸類好的連結,他們當然直接拒絕說不同意!
我說不加連結那也就算了,我知道逼這麼緊根本也沒屁用,當下覺得庭委這方式好像也是不賴,就說了那文寫好了,也要我看過才行當成和解條件發!
涼子他們說要回去問問公司,才能決定是否可以這樣做,雖然我只覺得根本就都是幹話啦!
真的是在做各種決定前,先好好也站別人立場想一下,永遠都只覺得自己最棒的話,那根本真的只是把人當傻子,浪費時間開庭,然後話在講出口前,也請先真的好好用腦子先思考一下,才不會一直得罪人都不自知。
也別忘了涼子妳還有一個oo鯛魚燒,那個在剛跟我結婚時那時間點,就已經完全和根本在xx做了切割,完全是屬於妳個人的品牌,真的要發公開道歉,這個就完全沒有歸屬妳所謂的公司,不需要為妳隨口就來的撒謊而避免掉了吧!
然後庭委說那這次調解,我們是不是先也是寫沒成功,那後續看怎麼樣,你們再好好溝通,不要再像上次完全沒聯絡陳先生,這次依然沒有幫助到你們我很抱歉,就希望你們後續可以好好談好和解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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