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7/5 傳訊』
我知道妳已經解除了我的封鎖,我等到真的超煩燥,所以我決定加快進程,我知道妳沒錢,不用之前說的一百萬和談,但妳真的做的太過份了,該付出的代價還是需要付出。
你要嘛就拿50萬來跟我和談簽字離婚,不嘛我就會在結婚滿周年的7/10,到法院直接提告你,「侵害配偶權、離因損害、離婚損害、還有請求後續各種精神賠償」!
我問過我的律師,那賠償的價錢就差不多是50-70萬左右,我就取最少那個數字讓你和談賠償。
然後我有很足夠的各種證據跟影片,來證明你的各種謊言,建議你可以去找專業點,真的很懂離婚官司的律師詢問,這樣你會面臨大概多少的賠償,然後真的被判決後還會上政府公告,可以大家都輕易查得到的罪證。然後我肯定會把它紀錄下來供大家查看!
就這樣吧!我只等你到7/10,若再一樣完全不回應我的話,我就真的只能那樣執行了!
『7/6 傳訊』
記得買好機票7/10回來簽字離婚啊!
若不來就別想輕易離了,事情從哪裡開始就從哪裡結束吧!
然後請把NAS帶回來還我,那個本來就只是寄放你那裡,不是要給你的東西。
7/10 早上 10:00 在原本登記結婚的大安戶政事務所見,我想放過自己不要再跟你糾纏不清了!
不管你有什麼理由,那個時間記得排出來帶好你的身分證跟印章,就只有那一天別忘了!沒來的話以後妳就別想輕易要我同意了!
涼子:「這時間我有很早就排好的工作在大阪沒辦法回台,但很希望好好溝通。我有委任新的律師,禮拜一新委任的律師跟你聯絡。」
我就只有那天可以無條件同意你,回不回來是你自己要想辦法,你若還是覺得你的工作無敵重要的話,那我只能說你真的沒救了!
你好好去查一下民法第1052條,基於達成上訴條件者才能訴求離婚,所以只要我不同意你怎麼弄都不會成,你之前律師真的就只是為了賺錢而已的開庭,要嘛就想辦法那天飛回來處理,不嘛你就繼續一直燒錢,拖延症成這樣真的讓我超煩燥,第一次看到告人的一直在拖時間,真的也是很妙!
反正我那天會出現在那邊,等不到你的話,我就直接想成你根本沒心處理,若覺得工作重要成不去一定會死的話,那你就燒一輩子錢打官司吧!
機票查給你了,你還有五天時間處理行程調排,不要到時跟我說沒機票飛,那都是藉口。
大阪飛的也查給你,從日本回來沒多久時間,早上簽完名下午就回去上班,日期、時間、機票都給你了,那天我會出現在那,你不來就是視同故意!
涼子:「NAS會寄還給你,其他事情請麻煩禮拜一跟我律師談,我明天會給你接手的新律師電話。」
妳自己跟他談,我不需要一直講,我就只有開放那天可以無條件簽字離婚,你自己好好問他,因為簽字離婚一定要本人到場,其他都免講。
我都已經釋出這麼大善意了,妳根本完全沒資格談條件妳知道嗎?
不來就是代表妳想繼續耗,一直花律師費打完全不會贏的官司,自己好好多問一下你的律師吧!
『7/7 傳訊』
我會準備好狀紙,7/10那天早上10:00,若沒見到你出現在大安戶政事務所的話,我會直接去法院提告你妨害婚姻,然後就再也不會有無條件離婚這件事情了!
還會直接寫好文章下廣告,我這次真的會說到做到。
因為我已經給過你超多次機會,給到我已經被周遭人罵過不只一輪!
若你覺得那天的大阪工作,真的比你那該死的人生還重要的話,你可以真的試試看!
希望我們的結婚週年,往後直接都變成對年就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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